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放废液玻璃固化工程
——废物管理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DLN17WXR223C11506BD
2.2项目名称: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放废液玻璃固化工程——废物管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采购高放废液玻璃固化工程的废物管理系统一套(主要包括生产流程产品容器信息采集、产品容器数据储存、人机交互管理数据三大部分),详见技术要求。
2.5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
2.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含安装及调试)。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玻璃固化——废物管理系统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日9:00—2017年11月8日17:00(北京时间)
3.4联系人:卢欣然 电话:010-88023505 传真:010-88023282
邮箱:liufengqiao321@163.com zhaobiao_cnpe@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1月28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有关资质应包括核仪器设备或自动化或信息化等相关研发能力。
B投标人质量管理必须遵照ISO9001标准的质量手册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C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单位证书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