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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粤东商贸技工学校实训楼及学生宿舍工程监理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粤东商贸技工学校,建设资金为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总面积20988平方米,其中:一栋面积4800平方米的实训楼,人防建筑面积1658平方米和地下室建筑面积3946平方米,估算投资2980.41万元;二栋面积10583平方米的公寓式学生宿舍(含食堂),估算投资2763.60万元。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监理。 2.3工程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63号(广东省粤东商贸技工学校)。 2.4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5承包方式:最终监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算标准监理服务费后乘以(1-中标下浮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人防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窗体顶端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业绩要求:2012年1月以来至今完成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7年 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3报名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本公告5.4项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均需提供原件(资质证书副本除外)核验后退回。 5.4 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2012年1月以来至今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 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截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2017年11月29日10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广东省粤东商贸技工学校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63号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3-236602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3-2569981
日期: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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