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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该改扩建项目主要拆除两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共1362平方米;拟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0178.0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963.52平方米;新建200米标准化运动场、校门、围墙、校道、校园绿化等。购置教学、办公等设备。总用地面积1054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 2.3 预算造价:人民币32950978.82元 2.4 工程地点: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 2.5 建设工期: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工。 2.6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外省的注册建造师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房建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4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3.2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自2017年 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2 鉴于本项目是工期较紧的民生保障工程,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核实相关原件,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现场踏勘,后到招标人处盖章确认(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6.3 鉴于本项目工期较紧,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内必须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15天内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如有延误,招标人将对招标人作出每延误1天罚款10000元的处罚。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近3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 (7)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提供近3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 (8)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应的岗位证书及二代身份证、提供近3个月内本单位社保证明; (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3-2589078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校园内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3-2569981传 真:0753-2569981
日期:2017年11月9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已对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场地平整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梅州市梅县区新民小学(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