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SG2017106)
一. 招标条件
本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函【2016】5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西州国家税务局,现委托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部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令哈市;
2.2 建设规模:维修改造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内墙粉刷、给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安全照明设施更新、庭院大门维修等。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13日起至2017年 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20号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窗口报名。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977-8900653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13日至2017年 11月17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到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市滨河东路固始汗文化街德勒大酒店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单位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社保证明(2014-2016年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明细表为准)、劳动合同;
(2)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二维码需清晰)、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外省企业进青备案手续;
(5)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备案表为准),近三年财务报表(2014年-2016年);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信息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7)报名时必须提供法人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公司联系电话,否则由于联系人出现问题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目录及页码后胶装成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org.cn/)
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zzx.haixi.gov.cn)
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hxztzb.cn)
七. 联系方式及保证金提交方式
7.1招标人:海西州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77-823134
7.2招标代理机构: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977-8900653
地址:德令哈市滨河东路固始汗文化街德勒大酒店五楼
7.3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6300165371205020268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令哈河西支行
投标保证金,均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