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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漠阳江出海口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已经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阳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阳江出海口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三次) 2.2项目编号:YJ2017SLZB第006号 本工程选址范围包括漠阳江西支流埠场镇、东支流石觉寺、那龙河支流汇入口以下至漠阳江出海口。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堤防加固升级工程,包括丹载、两报联围、四围联围、四朗联围、中心洲联围,埠场联围;(二)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四朗联围、中心洲联围、埠场联围及台平三丫联围围内外水系连通、水生态、水环境整治工程;(三)涝区整治工程,包括四朗联围、中心洲联围和龙涛围等涝区整治工程。工程投资匡算为20亿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漠阳江出海口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勘察、设计)及各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立项审批所需的专项报告编制(包括且不限于移民安置、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处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管理信息化专题、节能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内容)。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30天(日历天)内,完成报告送审稿。 3. 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别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和水利水电类别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4 nth="1" year="2007" w:st="on">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咨询、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任务; 3.5 已在广东省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6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成立不足5年的,查询时间为企业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8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手续;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第(2)款要求的设计单位; (二)联合体各方至少应当具备满足本招标公告3.2条(1)、(2)、(3)款资质条件之一; (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五)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单独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nth="11" year="2017" w:st="on">2017年11月13日至nth="11" year="2017" w:st="on">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联合体协议书(按附件格式)原件(如需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或联合体各方共同委托)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职称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符合3.4款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6、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nth="12" year="2017" w:st="on">2017年12月6日上午10:00至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 4.5开标时间: nth="12" year="2017" w:st="on">2017年12月6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开标室;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2-3324459
联系电话:020-38937330 传 真:0662-3369991 传 真:020-38811355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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