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2】1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次招标为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北部黄圃镇,东南距中山城区约36km,西北距佛山顺德城区约20km,东邻三角镇,南靠东凤镇,西接南头镇,北倚顺德容桂。水陆交通方便,东去15km有京珠高速公路穿过,西边4km处有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及广珠轻轨南北方向横穿;水路江深水阔,3000t级货轮可以直达广州等内陆港口,也可沿珠江口直通大海。现扩建2台300MW等级燃煤供电供热机组,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对招标人扩建项目建设全过程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同时对招标人2013年至2017年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协助招标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2招标上限价:95万元。
2.2.3服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分所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必须是分所,不得以总所名义投标。人员数量、企业业绩等信息以分所的情况为准;
3.2
必须为广东省国资委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库名单中的会计师事务所;
3.3
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人;
3.4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有效)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均须具有至少一个单机600MW机组或双机300MW机组及以上等级火电厂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业绩;
3.5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总所和分所,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单位报名;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者于2017年11月19日17:3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函(须盖章,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司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日报上刊登招标公告,并于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粤电商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圃南路18号
联系人:黄女士
0760-23502900-8822 18802590831
陈先生 0760-23502900-8848
13826070607
电子邮箱:zshdzb@gdhpower.com
2017年 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