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CS(QH)ZB-2017-57
1.招标条件
本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测绘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西宁市测绘院;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信息化设备采购;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交货期:15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内容中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九州国际B座19层)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1)本项目拟派的被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二维码须清楚),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到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报名时按以上要求需提供介绍信原件与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资料费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5.72.23.19:90)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测绘院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971-6142503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75号海湖新区九州国际B座19层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话/传真:15111716901
邮 箱:735801264@qq.com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