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MCS(QH)ZB-2017-571.招标条件本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测绘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

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CS(QH)ZB-2017-57

1.招标条件

本西宁市测绘院基础设施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测绘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西宁市测绘院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信息化设备采购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交货期:15个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内容中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5日至201711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九州国际B19层)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1)本项目拟派的被授权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二维码须清楚),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14年到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报名时按以上要求需提供介绍信原件与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资料费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5.72.23.19:90)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测绘院

      人:姚先生

        话:0971-6142503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75号海湖新区九州国际B19

    编:810008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话/传真:15111716901

        箱:735801264@qq.com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20171115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