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扎毛水库灌区工程施工质量检测
(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YL-146
1.招标条件
本同仁县扎毛水库灌区工程已由青发改农经(2017)627号批准建设,施工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同仁县扎毛水库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仁县扎毛水库下游至隆务峡口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修建从扎毛水库电站尾水渠取水的引水口,修建主干渠、西干渠、东干渠和东分干渠等。招标范围为以上施工内容全过程施工质量检测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2.4、服务期限
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施工质量检测业绩。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仁县扎毛水库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同仁县德合隆北路45号
联系人:杨敏利
电话:0973-879732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71-6161402
传真:0971-6161402
财务室电话:0971-6161405
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0018980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