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615线潭头至石板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20172075
1、招标条件
X615线潭头至石板段路面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函[2013]2号、高发改投函[2013]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高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X615线潭头至石板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高州市北部,本项目由局部挖补段、与G207线重合段以及路面全面改造段三部分组成。局部挖补段起讫桩号为K36+139~K50+088.052,起点(K36+139)位于高州市东岸镇,终点(K50+088.052)位于潭头镇根竹园,长13.949公里;与G207线重合段起讫桩号为K50+088.052~K53+553.258,长3.465公里,该路段已列入G207线路面改造范围,目前已经进行路面改造,故此路段不计入本项目实施范围,路面全面改造段起讫桩号为K53+553.258~K75+139,起点(K53+553.258)位于高州市潭头镇潭头圩,途经荣垌、下北兰、凤坡、白沙垌、新村、塘面、酒埚、高禾乡、石村、塘铺,终点(K75+139)位于塘铺与省道283线相交处,长21.585公里,三部分路线总长约39公里,原设计按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在现有公路基础上按两车道三级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全线共有小桥4座(主要是修复桥面铺装),原有涵洞87道,其中圆管涵67道,盖板涵15道,石拱涵5道,根据涵洞的损害程度,对无法修复的26道涵洞拆除重建,新建6道圆管涵。(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预算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及暂列金合计约为3276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工期为12个月。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满足所承担对应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业绩及人员等要求,财务等其他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业绩及人员等要求表
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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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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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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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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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615线潭头至石板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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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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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5公里(按单个合同计)的三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的路面工程施工任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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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含备选):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务。
2、项目总工(含备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备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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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状况: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或高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⑥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⑦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如有)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 2017 年11月17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取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递交至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高州市高凉东路638号
邮 编:525200
电 话:0668-6672076
联 系 人: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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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300711,13702909831
传 真:0757-82300722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 人: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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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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