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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主要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及河湖名录编制、电子标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白云区主要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及河湖名录编制、电子标绘服务项目。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1.1.3 招标范围: 对白云区设置市级河长的河道和黑臭河涌共计38条河道及41座水库、1个湖泊实施河湖名录编制、电子标绘工作,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白云区147条主要河道和98条小微水体、41座水库进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水利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1)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河长办[2017]2号); (2)《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河长办[2017]15号) (3)《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河涌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河长办[2017]29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工程概况: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文件要求,广州市白云区河长制办公室对白云区设置市级河长的河道和黑臭河涌共计38条河道及41座水库、1个湖泊实施河湖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工作;对白云区147条主要河道和98条小微水体、41座水库进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河湖名录编制、电子标绘工作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服务单位。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发改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服务范围应包括规划咨询。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2.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6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7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1.3 投标报名 1.3.1 2017年 11月 20日至2017年 11月24 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该表单独提交),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①-④项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核查,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自行增加封面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非电子标)。
1.4 费用 1.4.1最高限价为835万元,其中河湖名录编制及电子标绘的服务费最高限价为84万元,“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751万元。投标下浮率不少于5%。 1.4.2■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1.5 工期 1.5.1 开标后10个工作日,白海面和沙坑涌片区的编制成果提交上级部门;剩余的工作内容在2017年12月底前提交。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6.2 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电话:86179098,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6.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白云信息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7.2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7.3 联系人:周工 1.7.4 电话号码:020-86179098 1.7.5 传真号码:020-86179098
1.8 招标代理 1.8.1 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1.8.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133号4-7楼 1.8.3 联系人:赵工 1.8.4 电话号码:020-81779587、15812420529 1.8.5 传真号码:020-81779587
1.9 招标管理机构 1.9.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1.9.2 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9.3 电话号码:020-36500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