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名县大韩支渠景观建设工程已由大名县发展改革局 以大发改【2017】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名县大韩支渠景观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名县平安大街以东,府西街以西,大韩之渠沟渠及两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绿化工程、园路工程、疏浚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项目建设必备的投融资能力;
3.3投入项目的自由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不低于30%),并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3.4诚实守信,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无工程施工劣迹和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11月23日8:30至2017年11月29日17:30止。
4.3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4 日9时
00分,地点为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大名县
联系人:李国法
联系电话:0310-837185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空中花园5栋2单元4层
联系人:李其雷 电 话:18031112381
2017年11月23日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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