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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兵团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前期工作招 标 公 告一、招标条件本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已由师市发改工交函[2017]3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前期工作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已由师市发改工交函[2017]3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拨、社会融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中新建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复垦方案、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土地勘界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及塔城地区的沙湾县 

招标范围: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复垦方案、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兵团段)、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地方段)、土地勘界。

 

项目名称

合同段

起止桩号

等级

长度(KM)

建设内容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第一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三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转下表

接上表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第四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兵团段)

第五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兵团段),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地方段)

第六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地方段),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石河子市-胡杨河市-126团-阿拉山口公路(石河子市-胡杨河市段)项目(土地勘界)

第七合同段

K0+000-K112+949

一级/高速公路

112.95

该项目的勘界,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合同段的资格要求

第一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业绩的单位。

第二合同段:具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且评价范围为交通运输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至少担任过 1项类似工程的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

第三合同段: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的交通运输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

第四合同段:具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第五合同段、第六合同段: 具备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至少担任过 1项类似工程的交通运输类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

第七合同段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和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24日至1128日每天上午 10:00 - 13:00,下午15:30 - 19:00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项目所在地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本公司只开具与招标(采购)文件售价相符的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交通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中新建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联系人: 田小平

电  话:  0991-2358599

联 系 人:穆晓晖  杨冬青  贾瑞豪

电    话:0991-4615549 18999907401

传    真:0991-886599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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