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技能培训中心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技能培训中心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5]164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行支付,招标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技能培训中心配套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内。
3.招标范围:技能培训中心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文件)。
5.投标单位须出具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9)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单位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71-34512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联系人:郭耀华 刘荣 管萍
联系电话:0471-3292918
传 真:0471-3292881
电子邮箱:598819615@qq.com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技能培训中心配套工程施工投标报名,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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