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海东市级机关干部周转房项目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2017]711号文批准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海东市级机关干部周转房项目工程。
2.2资金来源:多渠道自筹
2.3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总面积16445平方米,二标段总面积17895平方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工程总承包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或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分别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已参与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报名时间:
5.1有意向参加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 18:00之前,持以下文件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9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1有意向参加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需提供该项目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1.2提供企业拟派该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设计师资格证书。
5.1.3联合体投标人请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及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一份。
5.1.4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6.1本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6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0972-8616754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喇斌
报名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971-8866856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