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5台20蒸吨煤改气工程项目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投资【2017】1006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华源盛世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原有5×20t/h燃煤蒸汽房内建设2台29MW燃气热水,1台30t/h燃气蒸汽,且供热采暖面积为43.5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投标报价上限:3437.81万元。其中设计报价上限为152.84万元,建筑工程报价上限为3284.97万元。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和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29日,建设周期121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设计开始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设计结束日期为2018年1月28日;建设周期为91日历天,施工周期为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4月29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3.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投标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华源盛世热力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富康道115号
联系人:李杨
电话:15075687389
招标代理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
联系人:窦庆哲
电话:0316-220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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