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生产车辆维保外委服务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维修处管辖的23辆车辆以及保健物理处管辖的9辆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及驾驶相关服务。
3. 招标范围
负责执行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生产车辆维护、保养及驾驶相关工作
具体详细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见《1、2号机组维修处车辆维保外委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1、2号机组保健物理处车辆维保外委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 可安排两人长期驻厂,驻厂人员具有B类驾驶证(或以上)资质,其中1名驾驶员具有A2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挂车驾驶经验,1名驾驶员持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8日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请转账或电汇至第8条约定的账户并请注明“xxxx单位购买海南核电生产车辆维保服务招标文件”。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 完成第1、2项要求免费注册和报名,汇入标书款回执发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后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区内BA楼2301室持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下载。
5.5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昌江核电厂BA楼2313会议室(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1208信箱
邮 编:572733
联 系 人:方文婷
电 话:0898-26925635/17789801269
电子邮件:fangwt@hnpc.cc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户 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账 号:2201 0597 0920 0015 891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