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汽运垃圾箱及小型垃圾箱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汽运垃圾箱及小型垃圾箱采购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2017TY-JYCG056
2.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为汽运垃圾箱采购,第2标为小型垃圾箱采购。
2.3项目内容:汽运垃圾箱及小型垃圾箱。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要求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良好;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均应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提交查询结果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具有所投项目产品生产或经营资格证明;
3.3具有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于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民生大楼副楼四楼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不须提供授权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C、经销商报名需提供厂家对经销商的就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书(代理权证书不能代替项目授权书),生产厂家报名不需提供。
D、要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且信用等级良好;
E、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中须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作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F、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G、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H、产品生产或经营资格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与报名的时间及地点相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民生大楼副楼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的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土默特右旗海子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14100
联 系 人:李保乐
联系电话:13030479687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5层1508室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4719345/0471-5968504
传 真:0471-596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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