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丽山湖大酒店、网球馆、乒乓球馆及车队大院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丽山湖大酒店、网球馆、乒乓球馆及车队大院租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丽山湖大酒店、网球馆、乒乓球馆及车队大院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YCNM-ZB17-CG87
2、招标内容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租赁时间 |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 招标文件费 | 备注 |
01 | 丽山湖大酒店 | 10年 | 丽山湖写字楼坐西朝东,面向汇金道,建筑面积7021 平米,门前有大型停车场(与餐饮共用场地)。丽山湖写字楼共六层,有房间130个,50人会议室2个,200—300人会议室1个。可用作办公、宾馆、医院、学校等。 | 500元 | |
04 | 网球馆、乒乓球馆 | 10年 | 网球馆、乒乓球馆(面积1957平米,层高12.8米),乒乓球馆、网球馆场地可用作网球场馆、电影院、婚礼城等多项娱乐休闲场所。 | 500元 | 本标段无合格供应商报名 |
05 | 车队大院 | 3年 | 车队大院占地约10亩(用地范围四至:东至汇金道、南至金四路、西至小车库西墙、北至平房后墙),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大车库间、小车库间和平房间,可用于大型车辆修理、物流等。 | 5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若为企业承租者: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b、具备承担本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
c、财务状况良好;
2、若为个人承租者:
a、具备承担本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的个人;;
b、财务状况良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1楼会员之家(茶吧西侧)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承租者: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c.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d.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e.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个人承租者:
a.本人身份证原件;
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或第三方担保证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原件是指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3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1楼会员之家(茶吧西侧)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刘艳
联系电话:1559813787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银行账户:5920 6010 0100 0842 27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
商务联系人:其其格
联系电话:0471-2371616
技术联系人:殷敬东
联系电话:0471-237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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