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在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3、项目性质:施工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工期:2018年5月31日前完工
7、总投资:3423.1万元
8、质量标准:合格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0.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0.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1.2招标文件获取(自行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7日09:00时至2017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17:00时(北京时间)。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12、外省企业需先办理进冀备案手续,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查询不到的省外建筑企业,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本项目投标无效。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中国银行四楼)。
1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文件费600元/份,售后不退,否则不予受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人: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河北省青县京福大街180号
联系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317-43205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联 系 人:段天天
联系电 话:0311-89281312 8754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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