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年-2020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竞标。
二、项目名称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卷烟厂2018年-2020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拟对2018-2020年运行的机动车辆进行投保,投保车辆数量及车型按67辆统计,其中:轿车3辆、商务车6辆、越野车6辆、小面包车1辆、中巴车2辆、货车5辆,特种车2辆、叉抱车及其他专用车辆42辆。如遇上级部门政策性调整等情况,招标人保留对个别车辆变动的权利,最终签订合同投标车辆数量与车型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为准。
2.3项目合作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公;
3.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与本项目业务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3.3投标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在兴安盟地区设有服务机构;
3.6投标人需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1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示分支机构原件);
4.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此证);
4.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此证);
4.4投标人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5 若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若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上原件现场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报名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下午15:00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综合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红云红河集团网站、《北国广告》发布,别无他处,谨防受骗。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4号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邮 编:137400
电 话:0482-8286180
传 真:0482-8245048
联 系 人:刘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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