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医疗产业基地超导磁共振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医疗产业基地超导磁共振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项目的招标单位,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医疗产业基地超导磁共振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0651-1709236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医疗产业基地超导磁共振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情况:超导磁共振项目研制销售1.5T和3.0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形成磁共振产品高低场产业化能力;项目以轻资产模式运营,不涉及工程建设,注册资金5000万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咨询机械专业甲级和医药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潜在投标人2014年11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潜在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潜在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座10楼1002室(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3.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5)资质证书;
(6)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2014年8月至今);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下午17:00前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出售地点: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座10楼1002室(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以公司名义电汇至下列地址: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账 号:4729 0027 9910 801
六、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北方稀土 (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郑女士
联系电话:13754021597 13848024618
地 址: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产业应用园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座1002室(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忠明 李博
电 话:13015059260
电子邮件:5437515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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