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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轻工智能家电产业集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1、招标条件
本 广州轻工智能家电产业集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1400-38-03-008386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轻工智能家电产业集群项目位于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该园区位于梅州市区西南部35公里处,是广东省十大重点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项目总用地约268651平方米,项目本期建筑面积约230000平方米,项目地块西北面为规划路,东面为同心湖,南面为预留约190亩的发展用地。项目现征地403亩。地块为不规则现状,场地设计标高为120~130米。本期合同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左右(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 39000 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 36250 万元、工程勘察费¥ 50 万元、工程设计费¥ 700 万元和基本预备费¥ 2000万元四个分项。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工程、智能化工程、厂区绿化、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总平面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场地分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2)代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3)负责勘察工作;
4)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指引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并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5)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6)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红线内的接驳;
7)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10)承包方式: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3服务工期:
开工日期:本项目合同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二个日历天开始计算,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勘察工期(相对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勘察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初步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
设计工期(相对日期):按照专用条款5.2.5条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应成果,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
施工工期(相对日期):承包人收到监理方发出的开工令后开工;2018年9月30日具备设备进场条件,且积极配合发包方设备进场及安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计划2018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如果因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误期损害赔偿执行专用条款。
2.4工程地点: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4.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4.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5.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 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网页信息打印件与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须一致。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交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未提供业绩网上打印页的或者经评委核实企业库中查无该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时一并上网公示。如提交虚假的业绩证明资料,一经查实,除依法依规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
3.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1.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相关资料一套。
4.1.3投标报名时主办方的项目负责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交原件核对(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
4.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4.3报名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8 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指定地点购买: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12 月 8
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0时45分,提交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8、其他事项
8.1、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8.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 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8333779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293649
日期: 2017 年11 月
27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料)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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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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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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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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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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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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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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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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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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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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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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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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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报名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IC卡号,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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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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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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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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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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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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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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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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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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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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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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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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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不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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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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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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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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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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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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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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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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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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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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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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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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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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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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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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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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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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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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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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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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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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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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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上传件的打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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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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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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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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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上传件的打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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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时,主办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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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业绩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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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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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信息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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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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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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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信息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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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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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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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信息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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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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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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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信息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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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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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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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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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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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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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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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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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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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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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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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四,联合体投标时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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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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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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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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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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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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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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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款投标人业绩要求。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投标报名资料。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本次参加的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梅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本次参加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梅州市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梅州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梅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梅州市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梅州市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 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梅州市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梅州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梅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四:
联合体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东三角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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