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岭
水厂部分实施方案至技施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YL-153
1. 招标条件
本大通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岭水厂部分已由大政【2016】155号文批复立项,勘察设计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至技施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通县景阳镇、黄家寨镇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解决2镇23村共计26670人及20766头(只)大小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设计供水规模3287m3/d。供水管网全长2km。新建净化水厂一座及监控设备,供水管道远程自动化监控设备。编写实施方案,技施设计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要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18日下午14:3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号
联系人:曲文新
电话:0971-272566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联系人:曲女士
电话:0971-6161402
传真:0971-6161402
财务电话:0971-6161405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0018980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