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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原国资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新疆绿原国资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绿原国资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第二师铁门关市;

(2)项目规模:新疆绿原国资集团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3)项目内容:新疆绿原国资集团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选择承销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具有发行超短期融资资格的银行;

(2)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授权机构依法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且当前不存在被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地方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具有良好的承销业务团队,与研究、销售团队等各业务部门之间具有良好的协作与支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5日8天,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电汇):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个工作日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缴纳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银行入账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保证金操作手册》具体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招标公司不承担责任。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装订在商务标中,(以网上平台缴纳成功回执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13369965977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996109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99905592、18599268320

    九、监督电话:第二师国资委  电话:0996-2030305 g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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