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5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77606部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4515工程
2.2 建设地点: 拉萨城关区鲁定中路、鲁定南路
2.3建设内容及经费:建设内容:新建临时用房3820.93平方米、整修房屋23882.76平方米(包括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铺设给排水管网及整治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等附属配套建设工程;建设经费:654.72 万元。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规定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或承建建筑面积2000㎡以上房屋新建工程,并已竣工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2014 年至2016 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或承建建筑面积2000㎡以上房屋新建工程,并已竣工。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原件,交招标单位保管,工程竣工后退还。
3.5 本次招标将对企业资质高于3.1条要求的予以评标加分。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3日报名,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料到 拉萨市城关区鲁定中路6号 现场报名。
4.2.1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同时提交经签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以上均为原件(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两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不间断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
(2)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接收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18时,在 拉萨市城关区鲁定中路六号 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 3000 元,收到未中标通知书后,非中标单位图纸无缺损者退还押金,否则,不予退还。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3招标文件购置费及施工图押金,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退取。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时30分;
6.2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6.3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于开标前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为 12 万元。
8、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或发现其他违规违纪现象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招标人上级监督电话:纪检监督电话:0891-6738438;军事设施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0891-738870。
招标人本级监督电话:纪检监督电话:0891-6734430;军事设施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0891-73440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4515工程 建设办公室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鲁定中路6号
联系人: 刘加其 魏傲旭
联系电话: 0891-6734409 18989984645 18297312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