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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龙消防站建设、黄埔区公-安分局镇龙派出所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镇龙消防站建设、黄埔区公-安分局镇龙派出所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其中镇龙消防站用地位于兴龙大道以北、柯岭路以东,紧邻规划中的荔新路和府南路。黄埔区公-安分局镇龙派出所选址:镇龙兴龙大道以北、九龙大道以西.
1.2.3 工程范围:镇龙消防站建设:为城市一级消防站,占地6426㎡,总建筑面积5580㎡,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4000㎡,水上救援训练馆1420㎡,训练塔150㎡,门卫室10㎡;黄埔区公-安分局镇龙派出所新建工程:包括一栋警务机构用房(内含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六部分)和地下室,以及室外训练场、围墙、道路、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绿化工程等。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17㎡,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0700㎡。其中计容面积4460㎡,不计容面积(地下室面积)6240㎡,训练场地面积600㎡,绿化面积1115㎡,道路及硬地面积1487㎡,围墙350m,安装充电桩45根(15根直流充电桩和30根交流充电桩)。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2016]1号、穗开发改函〔2017〕297号。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镇龙消防站建设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6771.31万元,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2670.42万元。黄埔区公-安分局镇龙派出所新建工程总投资暂定为人民币6470.8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人民币5588.99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释] 以广州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7 年11 月29 日至2017 年12 月5 日(不含节假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投标申请表(3-1)》)。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1.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见附录)。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5.3 本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1.7.1 工程设计费暂定为219.051305万元,其中镇龙消防站建设工程设计费暂定为74.47092万元、黄埔区公-安分局镇龙派出所新建工程设计费为暂定144.580385万元。
工程设计费(包括本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字[2014]53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取,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暂定为1.0,并下浮20%计算,暂定为219.051305万元,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
投标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0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8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6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的投标人4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注释]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暂定:20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一般场地不高于200元]/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苗木、养殖物赔偿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计取。岩土工程勘察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高于200元,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020-28068864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8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068864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5、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西501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573161-614
1.11.4 传真号码:020-85534388
1.11.5电子邮箱:1010244312@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020-82086760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1245
1.13.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3.5 网址:http://zb.gdd.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