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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从发改投【2017】271号批复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发改局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从化
项目名称 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2017】271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改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7】27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现对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一、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783228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3790778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二、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从化温泉风景区,西起永福路与温泉东路相交的环形路口,东至G105 国道交汇处

三、 工程概算投资额:2785.49万元

四、 资金来源:由特色小镇建设资金解决。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从化温泉风景区永福路改造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建设内容是对从化区温泉镇永福路全线进行道路改造,破除全线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需埋设雨、污水管等),新建车行道、人行道以及道路两侧建筑地坪整饰;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边沟改为雨水管,排洪沟改为渠箱、增加污水、给水管道等市政设施。其中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建设的雨水管道管径最大的是DN1350;建设的污水管道管径最大的是DN500;建设的给水管道管径最大的是DN800。

3、监理范围:对从化区温泉镇永福路全线进行道路改造,破除全线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需埋设雨、污水管等),新建车行道、人行道以及道路两侧建筑地坪整饰;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边沟改为雨水管,排洪沟改为渠箱、增加污水、给水管道等市政设施。其中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建设的雨水管道管径最大的是DN1350;建设的污水管道管径最大的是DN500;建设的给水管道管径最大的是DN800。

4、招标控制价:72.95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七、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1128日至 2017123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124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128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6:00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 2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十、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32280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大道383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 1128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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