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热工程建设阶段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FW1761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热工程建设阶段环境监测项目招标经有关单位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热工程建设阶段环境监测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公司供热区域。
3、招标内容:
(1)大气污染:环境空气监测(TSP, PM10)。包含范围:热源厂10个点、供热管道10个点、热力站10个点(根据实施情况确定)。频率:每年两次,每次连续3天,24小时。
(2)噪声:Leq dB(A)。包含范围:热源厂施工现场11个点、供热管道10个点、热力站10个点(根据实施情况确定)。频率:每年两次,一次一天,分别测昼间和夜间噪声。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底。
(4)合同估算价:约35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检测能力CMA标志。
3、投标申请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职能主管部门的处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04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携带资料:
(1)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
(2)投标企业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4)投标企业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5)投标企业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6)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7)投标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注:1、投标单位将资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2、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04日;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苗永清
联系电话:0471-531440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旭东
联系电话:0471—4907502
电子邮箱:txzb2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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