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边家滩山地森林公园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QH)-FW-2017042
1. 招标条件
本青海省海东市边家滩山地森林公园项目监理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 2014 】744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10月16日(78)号;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文件东规建定【2017】333号;海东市人民政府 东政函【2015】26;海东市国土资源局 东国土资【2017】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林业局,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人为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共设一个监理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3建设规模:对标段工程内容为游步道、公园内水电管网、配套服务建筑、亭廊建设、景观节点建设等施工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采购、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4建设地点:海东市临空产业园区南侧山体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预计2017年11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3. 资格审查方式及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工作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设定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资料);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投标人须提供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书。
3.6有良好的信誉: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3.7熟悉监理流程,熟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熟练掌握监理资料的制作;
3.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 《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胶装成册,于2017年11月 29日至2017年12月 0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投标报名要求报名并至地址为: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9:30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东市平安区大道206号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文件必须面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东市林业局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
联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972-868766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971-821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