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公-安局樊村公-安派出所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Z-2017-138
1.招标条件
本临西县公-安局樊村公-安派出所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临西县发展改革局以临行审招核字【2017】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西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西县尖冢镇政府院内西南角处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0.00㎡,结构形式:砌体结构,条形基础。建筑层数:地上二层。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58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983658.84元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地点为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临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张海
招标代理:赵丽叶(项目负责人)、王光锋、米雪英、刘春阳、张双丽,其中赵丽叶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西县公-安局
地址:临西县长江路
联系人:张海
电 话:0319-51242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八一大街82号
联系人:米雪英
电 话:0319-2125750转8001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