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水环境化验室改造与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巴彦淖尔分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QSHGY-2017-CG
1. 招标条件
全区水环境化验室改造与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巴彦淖尔分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资[2017]105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全区水环境化验室改造与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巴彦淖尔分中心项目。
项目概况:巴彦淖尔分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
供货地点:巴彦淖尔分中心实验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招标范围:气相色谱仪1套、实验室器皿清洗机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纯水机1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对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作出不低于制造商的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10号丰业大厦六层)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资格要求中相应的产品授权书;
③企业开户许可证;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⑤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总局
联系人:苏 娅
电 话:0471-492558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10号丰业大厦六层
邮 编:010020
联系人:周浦琛
电 话:0471-6634189 18686090970
传 真:0471-5254186
电子邮箱:nmgjhrz@sina.com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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