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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1-4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7]68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1-4标)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1-4标)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831890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1314892205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1标)施工总承包:
大石朝阳路节点【K13+300-K14+150】城市主干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新建隧道一座(全长445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70m,开口段长度为275m,隧道截面长27.2米,隧道高8.4米,截面面积228.48平方米)。【道路、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2标)施工总承包:
群贤路-南大干线节点【K14+150-K15+370】城市主干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新建隧道一座(全长460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70m,开口段长度为290m隧道截面长27.2米,隧道高8.4米,截面面积228.48平方米),改造K14+158.482现状人行过街隧道。【道路、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3标)施工总承包:
南浦大道节点【K15+370-K16+580】城市主干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新建隧道一座(全长760米,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90m,开口段长度为570m,隧道截面长27.2米,隧道高8.55米,截面面积232.56平方米),新建香江大道人行天桥K15+448.216一座、新建K16+433人行天桥一座。【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一期(洛溪桥南-广州南站)工程(4标)施工总承包:
市广路节点【K16+580-K17+740】城市主干道,主线设计速度60km/h,隧道设计速度为40km/h。新建一条北往东的左转匝道,以及东往南的左转匝道;新建隧道两座(A隧道全长530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230m,开口段长度为300m,隧道截面长12.2米,隧道高8.7米,截面面积106.14平方米。B隧道全长486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97m,开口段长度为289m,隧道截面长8.7~10.1米,隧道高8.3米,截面面积72.21~83.83平方米),新建市广路K17+456.339人行天桥一座。【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4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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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路名 |
里程 |
招标内容及规模 |
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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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 |
大石朝阳路节点 |
大石朝阳路节点【K13+300-K14+150】 |
城市主干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新建隧道一座(全长445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70m,开口段长度为275m,隧道截面长27.2米,隧道高8.4米,截面面积228.48平方米)。【道路、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8749177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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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 |
群贤路-南大干线节点 |
群贤路-南大干线节点【K14+150-K15+370】 |
城市主干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新建隧道一座(全长460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70m,开口段长度为290m隧道截面长27.2米,隧道高8.4米,截面面积228.48平方米),改造K14+158.482现状人行过街隧道。【道路、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5725318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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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 |
南浦大道节点 |
南浦大道节点【K15+370-K16+580】 |
城市主干道,规划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新建隧道一座(全长760米,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90m,开口段长度为570m,隧道截面长27.2米,隧道高8.55米,截面面积232.56平方米),新建香江大道人行天桥K15+448.216一座、新建K16+433人行天桥一座。【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728841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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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 |
市广路节点 |
市广路节点【K16+580-K17+470】 |
城市主干道,主线设计速度60km/h,隧道设计速度为40km/h。新建一条北往东的左转匝道,以及东往南的左转匝道;新建隧道两座(A隧道全长530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230m,开口段长度为300m,隧道截面长12.2米,隧道高8.7米,截面面积106.14平方米。B隧道全长486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97m,开口段长度为289m,隧道截面长8.7~10.1米,隧道高8.3米,截面面积72.21~83.83平方米),新建市广路K17+456.339人行天桥一座。【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电缆沟的土建、人行道的改造、交通疏解】。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170243657.26 |
工程量清单中“交通疏解”等设置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1)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一投标人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四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
(2)如果四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则该四个标段按照招标人最终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四个标段先后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招标的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所有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评标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某标段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项目、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
11 月 29
日至2017年 12 月 25 日11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25日 11 时 00 分,学术报告厅
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26 日14
时 00 分。
4、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学术报告厅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断面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新建隧道或含断面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新建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2、(1)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同一标段内的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89083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江湾大酒店C座11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每标段人民币10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3. 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29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如我单位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