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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建穗莞深城际项目SZH-5标重要自购物资水泥、钢绞线(第二批)、SZH-8标重要自购物资钢绞线(第二批)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建穗莞深城际项目SZH-5标重要自购物资水泥、钢绞线(第二批)、SZH-8标重要自购物资钢绞线(第二批)采购 批复文号铁计函〔2012〕1218号、铁计函〔2010〕1289号、铁计函〔2013〕299号、铁总办函〔2013〕87
项目名称 新建穗莞深城际项目SZH-5标重要自购物资水泥、钢绞线(第二批)、SZH-8标重要自购物资钢绞线(第二批)采购
批复文号 铁计函〔2012〕1218号、铁计函〔2010〕1289号、铁计函〔2013〕299号、铁总办函〔2013〕879号、建设函〔2009〕276号
批复单位 原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厅
招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牵头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和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8标项目经理部(成员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新建穗莞深城际项目SZH-5标重要自购物资水泥、钢绞线(第二批)、SZH-8标重要自购物资钢绞线(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SZGWZ-2017-06

1.招标条件

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已由原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2〕1218号)、《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批复》(铁计函〔2010〕1289号)、《关于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计函〔2013〕29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长安金沙至深圳机场段站前工程、全线站后工程及项目总概算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879号)、由广东省建设厅以《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东莞至深圳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设函〔2009〕276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为新建穗莞深城际项目SZH-5标重要自购物资水泥、钢绞线(第二批)、SZH-8标重要自购物资钢绞线(第二批)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牵头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和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8标项目经理部(成员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站(含)DK7+592.97至洪梅站(不含)DK26+000段,正线全长18.102公里。莞惠线相关工程GHDK0+150~GHDK2+591.092,线路长2.44公里,含望洪站。既有广深III、IV线相关改建工程,线路长约4.72公里。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和东莞市境内。设车站4座,分别为新塘站、中堂站、望牛墩站、望洪站,均为高架车站。

新建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洪梅站(含)DK26+000至深圳机场站(含)段,正线全长58.006km。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和深圳市境内。设洪梅、沙田、厚街、虎门火车站、虎门商贸城、长安厦边、长安金沙、海上田园、和平、深圳机场北站、深圳机场站,共11个车站,其中洪梅、长安厦边、长安金沙、沙田、海上田园及和平站等6个站为高架站,厚街、虎门火车站、虎门商贸城、深圳机场北站及深圳机场站等5个站为地下站。

2.2招标内容:本次所招标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报名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先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上注册及支付招标文件款。具体流程为: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如有问题请拨打020-66341904咨询电子商务部何小姐);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方可支付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 29 日至201712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相应个人身份证

(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首次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

(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投标人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企业信息登记,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企业信息登记”。

(4)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单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 12 22 8 30 分至2017 12 22 9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2 22 9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牵头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东莞市道滘镇马洲村骏华路

联系人 :农先生

电 话 :13825525756

招标人(成员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州增城新塘镇东洲村格水路60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15695959897

招标人(成员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8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安路1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866986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 话:020-66341785、18078825520

传 真:020-66341733

联系人:王亚东、徐银珍

电子邮件:zbzxgd@163.com

2017 11 28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
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收货人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SN-01

水泥

水泥

P.O42.5

4118.1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水泥生产经验,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50万吨且单窑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其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碱水泥的合格检验报告(碱含量≤0.6%)。

6.供货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水泥制造商的,要求近五年内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水泥不低于4000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要求投标人及其所代理制造商近五年内都须具有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水泥不低于4000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商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制造商的供货合同(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1)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的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2017年12月至2019 年12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望牛墩镇中铁十四局2号搅拌站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物资
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收货人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GJX-01

钢绞线

钢绞线

383.97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绞线制造商或其针对所投包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钢绞线不低于2000吨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只能以一个制造商的一个品牌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2017年12月至2019 年12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东莞道滘至望牛墩、麻涌、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等本项目工程范围内

二次

招标

钢绞线

1518.3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2017年12月至2018 年6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东莞中堂镇、广州新塘镇施工现场

二次

招标

钢绞线

443.498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8标项目经理部

2017年12月至2018 年5月(以买方月度需求计划为准)

沙井松岗十四局工地指定地点

合计

2345.768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29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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