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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河东段公路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河东段公路亮化工程 已由华发改【2017】3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五华县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五华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期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河东段公路亮化工程第一期工程,起点位于河东镇华益客运站起点桩号K359+173;终点位于油田中学,终点桩号K364+450。长5.277公里,共设路灯212盏。
2.2工程地点:五华县河东镇内
2.3预算金额:257.8502万元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 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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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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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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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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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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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河东段公路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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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河东段公路亮化工程第一期工程,起点位于河东镇华益客运站起点桩号K359+173;终点位于油田中学,终点桩号K364+450。长5.277公里,共设路灯212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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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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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4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A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没有正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新年度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出具的近五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6、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近一年内(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未被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网上通报的企业(包括涉嫌围标、串标、卖标、转包等);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9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2年10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新建、改扩建或路面大修三级公路或以上级别公路(需包含合同段里程5公里及以上的路灯安装工程或造价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路灯安装工程)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自2012年10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单项合同段里程5公里及以上的路灯安装工程或造价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路灯安装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相关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的有效证明时间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信息要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
3、 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拟投入人员在汇总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人员信息明细表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无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等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申请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报名(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2报名须提交按本公告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投标人声明》格式要求制作并装订的报名资料一套;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所列证件须核对原件(附件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下载),填写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此表不装订)。
项目负责人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所列须核对的原件、其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出具的近五年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仍然有效)、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华县公路局 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南路556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
1403-1404室
邮 编:514400 邮 编:5100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xinshide@126.com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3-4458113 电 话:020-38480829、13822110934
传 真:0753-4458113 传 真:020-38480829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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