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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已由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揭西发改投[2017]151号文批准建设、揭西招标[2017]69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广东省揭西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 工程概况:1.高填方及河流、水渠、深坷等高危路段,在路肩设置钢筋砼墙式护栏或钢护栏;2.按规范要求对过村镇、学校、弯道路段设置警告、指示标志;3.按规范要求在沿线交叉路口设置反光示警桩和黄闪灯等;4.在急弯等视距不良路段设置急弯警告标志、导视标线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410.836万元。 2.2 招标范围: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7。 3.2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该企业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银行联系人和银行固定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为一级),拟派项目总工具备须具备5年(或以上)路桥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3.5 施工企业拟投入质检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公路造价师、机械工程师、公路检测工程师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3.6 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近一年内(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未被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网上通报的企业(包括涉嫌围标、串标、卖标、转包等)。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应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若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3)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5)质检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公路造价师、机械工程师、公路检测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相应证书复印件;(6)质检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公路造价师、机械工程师、公路检测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7)施工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按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提供)(8)企业开户许可证、招标人出具的收取银行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9)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10)业绩证明资料;(1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提交的资料一式3份,其中第1-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第11项独立递交,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2日上午9:3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揭西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25606788 电 话:0663-8291212 附件:附录1-7 招标人(盖章): 2017年11月30日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最近三年不亏损; 2、不少于500万元的存款。 |
注:最近三年指2014、2015、2016三个年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三年至少完成2项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或改扩建)。 |
注:1、近三年指2014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无交工一次性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 的复印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附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截取屏幕的业绩汇总表;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二级,广东省外须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交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 |
备注: 1、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表1-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质检工程师 | 1 | 须具备3年(或以上)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道路工程师 | 1 | 须具备3年(或以上)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测量工程师 | 1 | 须具备3年(或以上)测量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须具有3年(或以上)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机械工程师 | 1 | 须具备3年(或以上)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公路检测工程师 | 1 | 须具备3年(或以上) 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检测工程师职称。 | 公路造价师 | 1 | 须具备3年(或以上) 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造价师职称。 |
注:1.投标人对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每个合同段应按上述表中人数分别配置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平地机 | ≥180kW | 台 | 1 | 2 | 振动压路机 | ≥18t | 台 | 1 | 3 | 振动压路机 | ≥25t | 台 | 1 | 4 | 装载机 | ≥2m3 | 台 | 1 | 5 | 挖掘机 | ≥1.0m3 | 台 | 1 | 6 | 推土机 | ≥135kW | 台 | 1 | 7 | 自卸汽车 | ≥10m3 | 台 | 3 | 8 | 发电机组 | 250kW | 组 | 1 | 9 | 洒水车 | ≥6m3 | 台 | 1 | 10 | 水准仪 | SD3 | | 1 | 11 | 全站仪 | | 台 | 1 | 12 | 弯沉测试设备 | | 台 | 1 | 13 | 柴油发电机 | ≥50kW | 台 | 2 | 14 | 电焊机 | ≥38.66kW | 台 | 2 |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本工程各标段的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删减相应的施工设备,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