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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验检疫局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检验检疫局职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金窜路66号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用地面积为36538㎡,扣除权属范围内道路用地,净用地面积33556㎡。建设工程建筑面积90298㎡,地上计算容积率面积65842㎡,其中公租房建筑面积58200 ㎡,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410㎡,完善项目供水设施(建筑面积1232㎡)的周边配套;不计算容积率面积为25688㎡。最高建筑高度55米,最大单体面积13175㎡,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6]722号 1.2.6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42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4299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项目的工程勘察;(2)负责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户型平面设计);(3)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规划报批、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市政排水排污、市政燃气、市政给水、通讯工程、园建、绿化、路灯、弱电智能化、室外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招标图、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含变更概算编制)、并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编制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2017年12 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5.1.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据;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6.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7 费用 1.7.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1 万元(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得高于 296元/米,工程量暂定2400 米)。工程设计总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78万元。 1.7.2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许可报建图(报建通),方案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电话:020- 3829081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1.9.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0.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30、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3630072;18602057757 1.11.4传真号码:020-83293261 1.11.5 电子邮箱:gzjcjyb@qq.com744959030@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号码: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号码:020-28866213 1.13.4 网址:http://www.gzzbb.gz.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