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赤峰市林西县九连至板石房子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林西县旅游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林西县旅游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赤峰市林西县九连至板石房子公路工程位于五十家子镇、新林镇、统部镇,路线主线起点位于五十家子镇九连庄村,与省道504线相接,沿现有道路向西布线,经太平村、新林镇、上鹿山、水泉村,至路线终点板石房子村,与国道306线相接,路线全长32.2公里,其中新建27.7公里,路线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赤峰市林西县九连至板石房子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各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JBDZFW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承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按约定时间提交经自治区地质环境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供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表;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编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JBDZFW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 近5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
3.2 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彩色复印件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受理),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报名室(林西县党政综合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2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支付,一律现金支付,无论何种原因,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15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林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linxixian.gov.cn/)、林西县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lx.1234.gov.cn/)、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林西县兴林路北段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76-5325879
邮 编:02525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西县旅游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赤峰市林西县兴林路北段
邮 编:025250
电 话:0476-5325879
传 真:0476-5322514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3274763711、17804713060、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滕先生、杨先生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7、公告附件---九板地灾.doc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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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