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含铁有用岩干选回收系统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KYY-1711-G04-A-88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因矿研院拟在白云铁矿主矿岩石胶带建设含铁有用岩干选回收系统,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以回收TFe品位大于15%含铁有用岩60万吨,有利于缓解自有矿产量不足的问题。本次招标包含该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建安工程内容。
具体包括:大块干选工艺设施及配电设施、除尘设施、自动化及监控设施、办公生活区设施。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试车、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全过程。
计划工期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150天(施工期间跨越12月、1月、2月工期顺延) | 1313 | 10 |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费用;乙方签订主体设备订货合同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费用;工程验收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费用;到达质保期7天内支付剩余10%费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业工程),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大型矿山的选矿工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建行卡)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4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5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上发布。
8.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409房间。电话:0472-2189623,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72-6202717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方式: 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2189644
杜女士(项目咨询) 0472-2189628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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