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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批复文号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6-44-03-005879批复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所
项目名称 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批复文号 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6-44-03-005879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证(2017-440116-44-03-00587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现对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进行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2266748-86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663417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创大道、腾讯路、康南路、骏丰路、统一企业厂内。

四、项目概况:新建一条DN400供热管道,起点位于现有A3线供热管道开创大道西侧,接驳点的坐标为X=27969.243/Y=65706.687及原有A3线编号A3-21#疏水处至用户末端(即统一企业厂内),沿开创大道向南敷设至腾讯路,沿腾讯路向东敷设至康南路,沿康南路向南敷设至统一企业。管道全长约4330米。

五、前期服务机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内容为:

从项目供热管道接驳起点(现有A3线供热管道开创大道西侧,接驳点的坐标为X=27969.243/Y=65706.687及原有A3线编号A3-21#疏水处至用户末端(即统一企业厂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内容的全过程实施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协调、施工手续办理、施工道路开挖和修复、项目报检、材料采购、土建施工、管道安装、保温施工、管道打压(气密性试验、水压试验等)、管道焊接检测、材料检验试验、管道吹扫、项目管理、调试、土建恢复、验收、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等的总承包。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不因管廊走向、敷设形式等的变更而调整。

招标内容不含:(1)过107国道、13号地铁线及高架桥顶管施工过程中107国道、13号地铁线及高架桥管理部门强制要求的额外安全评估、过程安全监测。而其他属于顶管施工过程的监测及材料检测等已包括在招标范围及总包干价。(2)绿化迁移及恢复。

但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发包人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并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支持性资料。

3、招标控制价:3806.22万元(其中,设计费为84.86万元;勘察费22.92万元,工程费3698.44万元)。

4、项目编号:JG2017- 9695。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八、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1130日至2017年1225103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备标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1225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251030分;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12251030分至2017年122511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27930分。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必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料,如下: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要同时填入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姓名和资质证号等相关信息。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原件核对)。如联合体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并同时提交联合体工作协议原件一份。

3)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萝岗)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

4.3 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5.1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有热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的在职人员担任。且具有热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经验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合同;

(2)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具有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能证明具有热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的用户证明;

(3)有效期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5.2 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1)关于设计单位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类似热力管道工程(工业蒸汽压力1.07MPa或供热管道管径≥DN200的)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签字页及合同范围内容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同时具有对应的用户业绩报告(能证明项目投运后达到设计要求的文件)。

(2)关于施工单位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类似热力管道工程(工业蒸汽压力1.07MPa或供热管道管径≥DN200的)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①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②单独免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③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④联合体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联合体合同(能证明投标人负责热力管道施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设计、施工业绩不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投标人自行提供,评标后需公示所提交的业绩相关资料。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设计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本项目只接受最多4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单位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方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报名开始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66748-8828

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恒街18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须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加锁,投标人必须保证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满足要求。

3、《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开发区政府网站开发区建设局网页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人: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17 年11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服从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施工负责人在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使用状态为未加锁。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承诺,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对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东区向南岗片区集中供热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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