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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丰市大安西南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2017]217号)批复核准。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1、室内土建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987平方米;2、安装工程包括溪云村驿站、安溪村老人活动中心、安溪村驿站、青塘村驿站等;3、室外工程包括溪云村室外园建工程、安溪村室外园建工程、青塘村室外园建工程等;4、溪云村、安溪村、青塘村道路工程、绿化工程;5、溪云村、安溪村、青塘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造价:43606790.53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陆丰市西南镇。
2.3、招标范围:1、室内土建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987平方米;2、安装工程包括溪云村驿站、安溪村老人活动中心、安溪村驿站、青塘村驿站等;3、室外工程包括溪云村室外园建工程、安溪村室外园建工程、青塘村室外园建工程等;4、溪云村、安溪村、青塘村道路工程、绿化工程;5、溪云村、安溪村、青塘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工程造价:43606790.53元。
2.4、计划建设工期为365日历天;
2.5、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1日至12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1时30分,15时至17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复印件;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提供岗位证复印件及各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4.7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逐页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纸张为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丰市大安西南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丰市西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陆丰市西南镇西南圩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36499188
招标代理: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 栋3梯902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1381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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