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主要管理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5.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③民营经济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01
仁化县“五小”惠民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fundstransfer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