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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10月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3]3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现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319624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萝岗中心城区西侧广惠高速南地段。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概算15562.46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规模、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二)、招标规模:该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283331平方米,建筑面积927165平方米,配电变压器容量51820KVA,其中: 1、《供电方案》(工作单号:08000010000009422786)永久用电工程电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萝岗中心城区西侧广惠高速南地段部分: ⑴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水西路F24、F38供电。本期H组团新建开关房五间,均按双列共14面开关柜规模建设。 ①住宅部分:H12-H15、H9、H16、H17栋由水西F24供电,由H-15、H-17开关房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公变,各相邻的两台公变须由开关房内不同的母线侧接取电源并做低压联络,预留发电车接入口,新装14×630KVA公变;H1-H8、H10、H11栋由水西F38供电,由H-2、H-4、G11开关房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公变,各相邻的两台公变须由开关房内不同的母线侧接取电源并做低压联络,预留发电车接入口,新装20×630KVA公变; ②小区配套及商业部分:由水西F24供电,由H-17开房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高压室,再由甲方新建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各专变房,新装2×1000KVA专变; ③市场及公交车站部分:由水西F38供电,由G-11开关房1M母线侧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的市场高压室,再由甲方新的市场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专变房,新装1×500KVA+1×1600KVA专变。 ④幼儿园部份:由水西F38供电,由G-11开关房2M母线侧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的幼儿园专变房,新装1×400KVA专变。 ⑵配电房设置:新建开关房5间、公变房34间,新建高压室2间、专变房、低压配电房及充电桩配电房。 ⑶公变部分:变压器配置:新装公用变压器34×630KVA,合计容量21420KVA。实行一户一表,安装集中抄表装置。由新建低压配电房新敷母线至各层用电表位。 ⑷专变部分:变压器配置:①新装小区配套及商业专用变压器2×1000KVA,合计容量2000KVA;②新装市场及公交车站专用变压器1×500KVA+1×1600KVA,合计容量2100KVA。③新装幼儿园专用变压器1×400KVA,合计容量400KVA;专用变压器合计容量4500KVA。 2、《供电方案》(工作单号:08000010000009395178)永久用电工程电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A1-A10栋)部分: ⑴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水西路F23、F37供电。本期A、B组团新建开关房四间,均按双列共14面开关柜规模建设。 ①住宅部分:B1-B4栋由水西路F23供电,由B-2开关房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公变,各相邻的两台公变须由开关房内不同的母线侧接取电源并做低压联络,预留发电车接入口,新装8×1000KVA公变;A1-A6、A7-A10及B5栋由水西路F37供电,由A-5、A-7开关房分别新敷10KV电缆至各公变,各相邻的两台公变须由开关房内不同的母线侧接取电源并做低压联络,预留发电车接入口,新装6×1000KVA+4×1000KVA+2×1250KVA公变。 ②小区配套及商业部分:由水西F23供电,由商业广场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的商业广场高压室,再由甲方新建的商业广场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各专变房,新装4×1250KVA专变。 ③幼儿园部分:由水西F37供电,由A-5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甲方新建幼儿园专变房,新装1×400KVA专变。 ⑵配电房设置:新建开关房4间、公变房20间,新建高压室1间、专变房、低压配电房及充电桩配电房。 ⑶公变部分:变压器配置:新装公用变压器18×1000KVA+2×1250KVA,合计容量20500KVA。实行一户一表,安装集中抄表装置。由新建低压配电房新敷母线至各层用电表位。 ⑷专变部分:变压器配置:①新装小区配套及商业专用变压器4×1250KVA,合计容量5000KVA。②新装幼儿园专用变压器1×400KVA,合计容量5400KVA。 以上具体内容以《供电方案》的内容为准。 (三)、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0.335921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12 月1 日至 2017年12 月8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2 月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2 月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1、发布招标公告与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电力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暂无名单) 十、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十一、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96243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08室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受理。 受理电话:020-83190717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1楼1115室 特别提示: (一)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及其相关单位的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