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4-1712004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北环[2017]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海北州污染源监控中心网络通信系统、机房系统、LED显示系统、12369客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会议及扩声系统、综合应用数据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建设。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项目交付地点:海北州西海镇海北州环保局办公楼。
2.4项目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肆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为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参与投标。
3.4投标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其投标被拒绝。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5:00整;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办公大楼东侧);
6.2 逾期送达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北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地址:海北州西海镇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44366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810000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27室
业务联系人:马丰青
电话: 0971-8266981
传真: 0971-8560990
开户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开户帐号:2806046809000011642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