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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澄清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招标人补充说明及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附录9”中注①和注④分别修改为: ①投标人应将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项目完成时间不限。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④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 2、招标文件“附录14”中第二条修改为: 序号 | 项目 | 分值 分配 | 内容 | 得分 | 二 | 企业 类似 业绩 | [0-10]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在150万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类似项目指:图书馆、科技馆、文化中心(馆)、活动中心、艺术中心(馆),大型综合场馆或公共空间等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 | |
二、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序号 | 问题内容 | 问题答案 | 1 | 招标文件中,附录9与附录14,对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否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图纸审查文件(复印件)即可。 | 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文本(复印件)为准。 | 2 | 招标文件中,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中第二条和第三条,类似业绩没有年限要求;而附录9“投票人已完成项目情况”表中,注释第1点要求类似业绩范围是近三年。请予以明确。 | 招标文件中,附录9和附录14中所提及的“类似业绩”均不设年限。 | 3 | 招标文件中,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中第三条和第四条,类似业绩没有年限要求;而附录9“投票人已完成项目情况”表中,注释第1点要求类似业绩范围是近三年。请予以明确。 | 招标文件中,附录9和附录14中所提及的“类似业绩”均不设年限。 |
(以下无正文) 招 标 单 位: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