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经国际公招(货物)2017-135
1、招标条件
本 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人为 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由河南县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循化县环境保护局、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化隆县环境保护局、贵德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共同委托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组织本次项目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的通知》(青环发【2017】272号)要求,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2017年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验收等相关服务。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交付时间:各标段自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6月底具备交货能力,具体交货验收时间从其合同约定。
2.5交货地点: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河南县国土资源和环保林业局、循化县环境
保护局、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化隆县环境保护局、贵德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各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SOHO 2号楼17层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参加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2号楼17层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971-6157486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