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湛江供电局大楼副楼办公家具采购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实施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湛江供电局大楼副楼办公家具采购
2.2采购编号:0006200000031434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采购规模:湛江供电局大楼副楼办公家具采购,预算27.10万元。
2.5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至2018年3月30日
2.6采购范围及内容:湛江供电局大楼副楼办公家具采购,购置办公桌100张,办公椅100张。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询价分为1个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从事家具生产(制造)或家具销售的合法经营权(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企业或个体户;
3.2业绩要求:报价人2015年-2017年内必须提供过家具采购业务;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4日 15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7 年 12 月7日 17 时 00 分 00 秒(每日报名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含;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九楼920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若委托);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单独递交不装订报名及购买文件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1)。
注:非法人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的,须提供等同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代表证明书。
4.2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售价1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采购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3日14时30分00秒至2017年12月 13日15时00分00秒。地点: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903室(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9楼)。
5.2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3)如有报价保证金要求,且报价人未缴纳报价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
(5)报价人未按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7、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湛江中汇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0号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9楼
联系人:李杨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9-2528009 电话:0759-2226038
8、监督和投诉
若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0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监察部,邮政编码:524005;投诉邮箱:zjgdjb@gdzj.csg.cn;投诉电话:(0759)2528729。
附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自行下载。
附件1:报名及购买文件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诉格式
附件3:报价人声明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4 日
附件1:
报名及购买文件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
授权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负责人
/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地址: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购买文件时间
2017年 月 日
文件金额(元)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也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 盖章)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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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现授权委托 (单位)的 (姓名) 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 (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活动。代理人在报价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姓名: 职务: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报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一、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上述格式。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纪检监察部
地址:湛江市海滨大道南50号
邮编:524005
联系人:严彬
联系电话:0759-2528729
投诉邮箱:zjgdjb@gdzj.csg.cn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4:
招标人声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规范采购活动,保证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采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作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采购活动根据以上法律文件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报价人报价活动应遵守以上法律文件,并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二、在报价阶段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递交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三、报价人应保证在报价过程中(含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报价文件等)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不存在其他相关资料弄虚作假。
四、报价人以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行为,或递交的相关资料弄虚作假,以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见附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罚款金额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见附件)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对应的处罚。
五、报价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仅限施工项目);或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仅限总承包项目);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仅限施工、总承包项目);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15)已放弃中标的单位重新参与此标段重新招标的投标;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
序号
招标及项目实施各阶段
发现伪造、变造、涂改资质证书,投标资料弄虚造假,骗取中标的处罚措施
1
评标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1-3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2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定标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4-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3
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未签订合同阶段
(1)、否决该单位投标;
(2)、没收该单位投标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6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4
已签订合同,但项目未正式施工阶段
(1)、终止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
(2)、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且使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损失;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12个月;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
5
项目正在施工阶段
(1)、项目立即停工,终止相关合同,对已施工的部分项目进行安全情况复查,已施工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尚未支付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支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没收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3)、暂停该单位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1-3年;
(4)、保留其他处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