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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16]12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珠海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接珠海洪鹤大桥及江珠高速公路,西接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连通广澳高速珠海段、江珠高速、机场高速、高栏港高速等多条南北高速公路,串接了珠海市主城区、西部中心城区和高栏港经济区等多个城市组团。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珠海市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增强珠三角核心区域对周边地区经济辐射的作用,促进珠海市“双港”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珠海市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巨大。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也将缓解珠海大道(S366)交通量不断增长的压力,为珠海市城市的总体发展开辟新的东西向主要通道,对珠海市向西扩展,远期连接黄茅海大桥具有重要意义。
(2)建设规模:珠海市鹤州至高栏港高速公路起点对接江珠高速,上跨珠海大道、鹤州水道,设互通衔接洪鹤大桥,上跨白藤河水道、机场东路、机场北路、机场高速、鸡啼门水道、南水河、珠海大道,止于高栏港高速,路线长约34.6 公里。项目的一期工程,即本次路线全长18.456公里,由起点至鹤洲南互通(江珠延长线)(A 段)和鹤洲南互通至机场高速公路(B段)两段组成,全线设特大桥16494m/9座(含主线高架桥)、大桥1822m/2座;设鹤洲北(枢纽)、鹤洲南(枢纽)、白藤、红旗、大林(枢纽)互通立交共5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其中A段路线总长7.116 公里,按照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n/h;B段长11.340km,按照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项目一期工程批复总的概算批复总金额为 469023.17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358524.08万元。
(3)技术标准: 本项目起点至主线收费站段为独立大桥,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收费站以西至终点段为连接线,采用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
(4)保险期限:以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日期开始生效直至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后24个月止。
(5)招标范围: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保险全线路基、桥涵、路面、绿化等土建工程(含改路改沟等工程),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收费站工程、房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及设施、业主购买的设备等所有相关工程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承保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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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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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土建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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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承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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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保险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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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B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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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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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洲北互通(含主线桥):钢砼组合梁、PC小箱梁;
(2)鹤洲北引桥:PC小箱梁;
(3)鹤洲水道桥:现浇连续刚构(主桥跨径:65+90+160+90)、现浇箱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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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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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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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藤河特大桥:现浇连续刚构(主桥跨径:70+120+70)、PC小箱梁、PC简支T梁;
(2)白藤互通(含主线桥):PC小箱梁、PC简支T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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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B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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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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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旗特大桥1:PC小箱梁、现浇连续梁;
(2)红旗互通(含主线桥):PC小箱梁、现浇连续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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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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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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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旗特大桥3:PC小箱梁;
(2)大林互通(含主线桥):PC小箱梁、现浇连续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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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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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线路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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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J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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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含房建、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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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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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线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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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招标保险金额为项目概算金额;(2)施工标段划分以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需为该保险公司地市级或以上的分支机构,且具有总公司授权;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允许总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同一子公司多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先级别高的通过审查,如不少于2家,则抽签决定)。
3.2投标人总公司2016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
3.3投标人总公司2016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不少于100%。
3.4 投标人总公司2016年全年保费收入不低于100亿元。
3.5 投标人近三年(即2014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独家或首席承保过2项保险金额不低于5亿元以上或保费不低于50万元的国内基础建设项目的工程险业绩;成功理赔过2个以上国内基础建设项目单次赔偿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险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解释下同)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原件、公司授权书原件(如总公司参加投标的则不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委托书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供资格后审时核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分别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9:4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其中之一:
(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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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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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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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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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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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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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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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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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B座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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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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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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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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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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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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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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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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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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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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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8595578、1591625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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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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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33371161,1356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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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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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6—859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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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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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3333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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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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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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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总公司授权书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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