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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27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为政府投入40%,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清远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157.75
Km,除悦城东互通至都杨互通路段(约8 Km)路基宽度采用30.5m外,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设置2处连接线:三坑连接线长2.61
Km、新兴北连接线长3.5 Km。全线设桥梁111座,其中特大桥4504.7 m/3座,大桥28214.03 m/92座,中桥880.08 m/16座;隧道9座,其中长隧道9323 m/5座,中隧道1850.5 m/3座,短隧道350 m/1座(按双洞平均长计),桥隧比为28.60%;全线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互通立交15处。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清远境内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工程报建、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调试、拆除工程、电子化移交、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计划工期:暂定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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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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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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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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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D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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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00kV山花甲(乙)线跨清云高速公路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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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下列二项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及以上资质。
四、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信备案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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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D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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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kV山回甲(回清乙)线跨清云高速公路迁改工程
2.110kV回南线跨清云高速公路迁改工程
3.110kV回笔线跨清云高速公路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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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只能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6已在本项目汕(头)湛(江)高速公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CQ-DLSJ1、电力迁改工程施工监理ZC-DLJL1、电力迁改工程施工ZC-DL1、ZC-DL2、ZC-DL3标段中标的单位,以及与CQ-DLSJ1、ZC-DLJL1标段中标单位存在3.4款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等上述一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只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含施工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仅收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有标段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510101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758-3815771, 18926101989
邮
箱:qygsjhb@163.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