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岗片区良舍街(滨江路-鹿城大街)道路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邢台县行政审批局以邢县行批[2017]29号批准建设,以邢县审批招标核[2017]15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滨江路-鹿城大街;
2.2招标范围: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3 建设内容:道路长度2452米,红线宽度45米,包括道路、便道、排水、绿化、照明、电力管沟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应按照《关于调整投标企业及建造师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卡,以便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相关管理部门计取中标单位的相关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有效的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3:30-17:30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④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4时00分,
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投标综合信息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 系 人: 岳鹏
电 话: 186320923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慧敏 电 话:1363329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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