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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县综合客运枢纽站1#充电站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民和县推广新能源纯电动车运行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75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

 1.招标条件

民和县推广新能源纯电动车运行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75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省民和县综合客运枢纽站1#充电站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一期工程新建中型充电站1座,配置180KW直流一体充电机4台、144KW直流分体式充电机1台,配置24个公交车整车充电机位,1250KWA箱变及相关配电设施用房1座,设备用房采用框架式结构,同时建钢结构遮雨棚1座。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MHCD-SG1

雨棚、充电桩及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201831日至2018331日,共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保证二维码可扫描)、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7124日至201712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51030分,投标人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应于当日900分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青海省招标投标网:www.qhzbtb.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民和县汽车站

地 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新区

邮 编:810800

电 话:0972858158315500687222

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编:810008

    话:0971-8813971

    真:0971-6155561

联 系 人:乔锦仓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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